跨藝術攝影家——布列松

愈是著名的攝影師愈難介紹,一來是害怕言不盡意,無法在短短的文字裡呈現其精彩的一生;再者也因為攝影師本身已非常著名,感覺已沒有再介紹的必要。2013年,有緣在巴黎龐畢度中心(Centre Pompidou)看過法國攝影家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的展覽,看到他在攝影以外的創作,包括他早年與晚年的素描、所拍攝的電影以及當演員的電影片段,對他稍微有多點認識,覺得或可談談這位大師,從攝影、素描、電影等方面,建構他完整的一生。

攝影

布列松生於一個富有的紡織家庭,是五兄妹中的老大,讀書時期已對藝術深感興趣,既喜歡攝影,也經常到劇院、博物館及音樂會,而家裡十分支持他各方面的興趣。1930年,他前往科特迪瓦 、喀麥隆、多哥等非洲國家拍攝,回來後他前往法國南部,擁有人生第一部Leica相機,並很快在1932年於紐約Julien Levy Gallery舉辦首次展覽。不久後,他結識Robert Capa,一位開始嶄露頭角的戰地攝影師,布列松也因為他而更堅定地走上新聞攝影之路,先是拍攝西班牙內戰,二戰期間為法國共產黨晚報《CE SOIR》拍攝照片,期間被德國納粹俘虜,囚禁近三年。

1947年,他和Robert Capa等人成立馬格蘭攝影通訊社(Magnum Photos),為紀實攝影奠下重要基礎,1952年的著作《The Decisive Moment》,更被譽為紀實攝影的聖經。戰後至1970年,他繼續在世界各地旅行及進行新聞攝影,拍攝過甘地的葬禮,甚至成為冷戰後第一位進入蘇聯的西方記者。1948至1949年,他在中國停留十個月,期間在《LIfe》、《Paris Match》等雜誌發表在中國所見所聞。雖然時值國共內戰時期,但在這些照片不見戰爭煙硝,反而突顯出大時代之下的人間煙火。

1970年代,他辭去Magnum Photos的職務,逐漸放棄攝影報道,更專注在人像和風景攝影。布列松一生偏愛黑白攝影,因為他覺得彩色照片太不自然(但亦拍攝過),且彩色菲林比黑白菲林需要更長的曝光。他說,彩色照片是一種紀錄手段,不是一種藝術表達。

電影

布列松說,電影教他如何去觀察,不僅可接觸更多的觀眾,而且敘事和傳達信息也更有力量。1935年,他在美國跟隨攝影師及導演Paul Strand拍攝紀錄片時,學識基本的電影技能。翌年回到法國時,他希望成為德國默片大師Georg Wilhelm Pabst或西班牙導演Luis Bunuel的助手,可惜未能成功,最後他成為法國導演Jean Renoir助手,合作拍攝《Life Belongs to Us,1936》、《A Day in the Country,1936》和《The Rules of the Game,1939》,並在三部電影分別擔任簡單角色。

1937年,他拍攝首部講述西班牙內戰的紀錄片《Return to Life》,之後再拍攝兩部支持西班牙共和國的紀錄片——《With the Abraham Lincoln Brigade in Spain,1937》和《Spain Will Live,1938》。之後在1945年,他又拍攝一部講述戰爭囚犯歸家的故事《The Return》。

繪畫

布列松的叔父是畫家,兒時曾跟隨叔父短暫學過油畫,當時他受後印象派畫家塞尚影響,同時間也接觸超現實主義,創做過拼貼作品。20歲時他就讀私人藝術學院,跟隨法國雕刻家、立體主義畫家Andre Lhote學習畫畫。他對文藝復興時期的畫作深感興趣,不過在1930年從非洲回到法國後,反而將更多的熱情投放在攝影上,逐漸放下畫畫這興趣,直至1972年,他才重拾畫畫樂趣,並於三年後在紐約Carlton Gallery舉辦首個素描畫展。他說,Photography is an Immediate Action, Drawing is Meditation.。   

·照片@Fondation Henri Cartier-Bresson / Magnum Photos

動感攝影 Jacques Henri Larti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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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國攝影師Jacques Henri Lartigue的照片,幾乎每張有人或者物件飛在半空中,充滿動感,很自然令人想起另一法國攝影大師Henri Cartier-Bresson1950年代提出的「決定性瞬間」理論。在這個理論影響後世之前,Lartigue早已純熟地運用了幾十年。大概很少攝影師像他這樣,7歲已經開始拍攝,但到69歲時作品才為世人所認識,迅速奠定在攝影界的地位。

Lartigue爸爸是金融大亨,看他早期拍攝的照片,大概與當下的富二代一樣,不是車、飛機、就是女人。生於1894年,七歲的他已自學成才拿起相機咔嚓咔嚓,以玩票性質拍攝家人與朋友跑跑跳跳放風箏的動感畫面。長大後的他成為了一名畫家,反而攝影一直的業餘,但也許正是如此,他的照片看起來十分輕鬆好玩,也記錄下20世紀初上流社會的生活場景:野餐、游水、飛機、賽車、體育比賽以及巴黎的時尚女性等。他如此描寫自己的攝影:“I have never taken a picture for any other reason than that at that moment it made me happy to do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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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足近80年攝影,Lartigue的一生拍攝超過10萬張照片,不過絕大多數都被他自己收藏了起來,只是偶爾刊登在報紙雜誌上。儘管他的朋友圈中有畫家畢加索等,但在攝影界其實也只是默默無聞。如果不是經朋友將他介紹給Museum of Modern ArtMoMA)攝影部總監John Szarkowski,他或許會像成為另一個Vivian Maier,一個死後作品才被公開的女保姆。雖然當時Lartigue69歲,但姍姍來遲也好過就此埋沒,MoMA很快為他舉辦個展,獨特風格旋即引起很大迴響,1963年《Life》雜誌也刊登過許多他的攝影作品。

Sala au rocher de la vierge, Biarritz, 1927

年近七十才舉辦首個展覽,或許有人覺得他是大器晚成,事實上他很快與另一攝影大師Richard Avedon合作,推出攝影集《Diary of a Century》。之後在70年代更曾為法國總統Valery拍攝官方照片及在羅浮宮舉辦個人回顧展,忽然間Lartigue成為了法國炙手可熱的名字,許多雜誌紛紛向他招徠。1979年,在他逝世前7年,他將自己畢生拍攝的菲林及相機收藏捐贈給法國政府,是法國首位生前就將作品捐給國家的攝影師。

不僅生活離地,Lartigue拍攝的照片名副其實的離地,賽車在賽道上馳騁、飛機正在滑翔起飛、網球運動員飛身救球、正跳進游泳池的泳手、暴風雨前夕巨浪拍岸激起浪花⋯⋯那時Bresson甚至仍未成名,他已經是個善於捕捉精彩瞬間的高手。曾經是網球好手的Lartigue說,畫畫寫作攝影都是留住不停流逝的東西,但攝影是一門關於短暫瞬間的藝術,甚至能捕捉我沒有發現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