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加索的五張經典照

著名藝術家畢加索生於1881年10月25日,1973年4月8日在法國逝世,享年92歲,藉此來說說五張關於他的經典照片吧。

Picasso by Irving Penn

最經典及最有趣的一張,絕對不能不提Irving Penn在1957年拍攝的這幅。當時攝影師根據約定時間來到法國南部見畢加索,這位西班牙畫家卻假裝不在家,沒有應門,後來Penn的助手爬過鎖着的大門,見到畢加索正在畫畫,最後他允許十分鐘拍攝時間。當時他身穿運動衫,Penn問他可否換衫,畢加索於是披上外套戴上帽,故意不太配合來為難攝影師。這並沒難倒攝影大師,Penn很快地試了幾張不同角度的相片,最後傳世的那張以強烈的光影呈現出畢加索的輪廓,深邃的左眼深深吸引觀者的目光。

Picasso by Yousuf Karsh

許多攝影師都試過在畢加索法國南部的別墅拍攝他,這裏也被喻為是攝影師的惡夢,因為他的兒子總是在不同的房間踩單車,家中又處處是畫布。攝影師Yousuf Karsh在1954年拍攝他時,畢加索曾建議到他的陶瓷畫廊拍攝,當攝影師到達他家中時,他不但記得這個拍攝的約定,還很快地穿上了一件新恤衫,非常配合地試過好幾個姿勢,這張托腮的照片後來也成為Yousuf Karsh攝影集的封面,可見攝影師本人也十分喜歡。

Picasso by Gjon Mili

1940年,攝影師Gjon Mili拍攝滑冰運動員時,在冰靴上裝上一個小燈泡,以慢快門的拍攝方法捕捉了運動員舞動的光線軌跡,成就光繪攝影史上的重要作品。後來1949年當他為《LIFE》雜誌拍攝畢加索時,正是向他展示這張光繪照片。畢加索對這種攝影形式非常感興趣,也很快激發出靈感,嘗試去進行這個攝影實驗。畢加索拿起一隻小燈泡隨即在空中舞動起來,Gjon Mili在現場擺設兩部相機,分別拍攝正面和側面,在快門的開闔之間,捕捉下畢加索利用燈泡繪畫的痕跡。短短十五分鐘,畢加索已進行了數次嘗試,成功創作出他那標誌性的半人馬圖案(Centaur)光繪作品。

Picasso by Robert Capa

為畢加索掌鏡的攝影師比比皆是,拍攝他與兒子的溫情瞬間的人,卻不多見。著名戰地攝影師Robert Capa與畢加索是好友,二人同樣反對殘酷的戰爭,一個用畫筆創作出《Guernica》,一個用相機拍攝出《The Falling Soldier》及《D-Day》等著名照片。

Robert Capa曾為畢加索與孩子拍攝許多生活照,這張照片在1948年拍攝,畢加索第三度做爸爸,66歲老來得子,顯得很份外開心。孩子名為Claude,由畢加索與相差四十歲的Francoise Gilot在1947年所生。在Capa拍攝他們一家三口的照片裏,畢加索幾乎都是笑逐顏開的,可惜好景不常,二人關係也並非一直穩定,1953年,Gilot帶孩子離開年逾七十的畢加索,讓他再次進入痛苦孤獨,幸好枯樹逢春,畢加索很快認識第二任妻子Jacqueline,直至1973年離世,這自是後話。

美國攝影師David Douglas Duncan最廣為人知的作品,就是拍攝畢加索的相片。1956年由好友Robert Copa介紹,認識比他年長35歲的大藝術家畢加索,二人一見如故,成為莫逆之交,直至1973年畢加索逝世。畢加索居於法國康城的別墅,David Douglas Duncan經常來拜訪他,為此更搬到鄰近的小鎮居住。他拍攝下許多罕見的畢加索影像,如沐浴、跳舞、扮鬼扮馬、用餐等日常生活畫面。在他出版的28本書籍中,就有八本是關於畢加索的,不僅如此,他也與畢加索的妻子Jacqueline及女兒Catherine成為好友。他說自己感覺就像他的家人,拍攝這些照片是很簡單及自然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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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閃先驅 Gjon M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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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碼相機普及化的年代,光繪攝影(Light Painting,也稱光影塗鴉)作為一種創作手法早是屢見不鮮,且愈趨天馬行空。不過在大半世紀前,這是一種非常前衛且罕見的攝影方法,連大畫家畢加索也被這種攝影形式所吸引,即興創造一組光影塗鴉作品。當時將這種新鮮玩意介紹給畢加索的,就是Gjon Mili。他是最早進行光繪攝影創作的攝影師之一,也是將這種攝影手法發揚光大的重要推手,而他本身更是頻閃攝影的先驅。

頻閃攝影

1904年生於阿爾巴尼亞,Gjon Mili童年在羅馬尼亞度過,1923年到美國麻省理工(Massas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學習電子工程,畢業後一直研究照明相關的項目。除了是工程師,他也是一位自學成才的攝影師,1930年代中,麻省理工教授Harold E. Edgerton發明電子閃燈後,二人在此基礎上開創頻閃攝影(Stroboscopic Photography),Gjon Mili似乎也找到方向,他變得很有想法,攝影技巧也進步神速。

他利用連續高速的閃燈,在同一次曝光中紀錄下運動員或雜技演員連續運動的過程,高速的頻閃能將肉眼無法看見的效果捕捉下來,而重疊而錯落有致的影像也非常有節奏感,令人物形象頓時生動起來。Gjon Mili還利用這個技術來拍攝舞蹈員、小提琴家、高爾夫運動及Alfred Hitchcock等名人。拍攝時他通常選擇黑色或深色的背景,以更好地突出主體效果,這種拍攝手法在大半世紀後的今天依然不容易掌握,可想而知在當時是多麼有前瞻性及創新性。1939年,他也因此憑著別樹一幟的攝影風格,開始為《LIFE》雜誌擔任客席攝影師,一直持續到1984年他生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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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繪攝影

當然,頻閃攝影只是Gjon Mili為人所讚頌的一部分,1940年在拍攝滑冰運動員時,他在冰靴上裝上了一個小燈泡,以慢快門的拍攝方法捕捉了運動員舞動的光線軌跡,成就光繪攝影史上的重要作品。後來1949年當他為《LIFE》雜誌拍攝畢加索時,正是向畢加索展示這張光繪照片,介紹這種創新攝影。畢加索對這種攝影形式非常感興趣,並很快激發出靈感,嘗試去進行這個攝影實驗。畢加索拿起一隻小燈泡隨即在空中舞動起來,Gjon Mili在現場擺設兩部相機,分別拍攝正面和側面,在快門的開闔之間,捕捉下畢加索利用燈泡繪畫的痕跡。在15分鐘的過程中,畢加索進行數次嘗試,最著名的一張莫過於半人馬圖案(Centaur)的光繪作品了。蘋果教主Steve Jobs家中,亦掛有當年Gjon Mili拍攝畢加索的作品。之Gjon Mili多次拜訪畢加索,紀錄他的工作與生活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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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占士甸 Dennis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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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與明星,往往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互惠互利,也可成為知己。2015年有部電影叫《捕捉占士甸》(Life),就是講述美國攝影師Dennis Stock與一代不羈影星占士甸(James Dean)的故事。

1955年,Dennis憑藉一輯拍攝占士甸的照片成名,之後也拍攝過Louis Armstrong等爵士歌手、夢露及Audrey Hepburn等名人;記錄過1960年代的嬉皮士運動,也為建築物與自然風光留下倩影。從影近60年,風格多變,人們最念念不忘的,仍是他與占士甸的回憶。

Dennis Stock生於經濟大蕭條時期的紐約,兒時家中經濟拮据,經常搬家,甚至住過沒暖水的公寓。19歲時加入海軍服役,四年後回到紐約,曾在學校跟隨著名攝影師Berenice Abbott短暫學習攝影,之後也曾擔任另一著名攝影師Gjon Mili學徒。1951年,他憑藉一系列拍攝當地東德移民圖片故事,贏得《Life》雜誌舉辦的年輕攝影師獎項,之後更獲攝影師Robert Capa邀請,成為著名攝影通訊社Magnum Photos的合作會員。浮浮沉沉幾年,曾在巴黎拍攝,後來到hollywood拍攝名人生活,卻一直找不到方向,直到他遇見占士甸,一個改變他一生的人。

占士甸是那個時代的icon,發生車禍身亡時僅24歲,生前拍過三部電影,絕對是天妒英才。憑藉不羈的造型,他在影迷心中留下的印象至今不滅,當中尤以1955年Dennis Stock拍攝的形象最廣為人知。當時占士甸剛拍攝完首部電影《East of Eden》,Dennis認識他時電影仍未上映,看完首映後,他覺得這位小伙子會一舉成名。Dennis生活捉襟見肘,長期與妻兒分離,攝影生涯也迷茫,極需一個機會來證明自己。占士甸也很迷惘,雖然離成功一步之遙,卻無法確定自己想要甚麼,兜兜轉轉下,最終還是接受Dennis邀請。

在紐約時代廣場前,占士甸穿着外套、口中咬着香煙,在微雨中緩步前行,Dennis在他前面邊走邊拍攝,造就出那個經典的不羈形象。之後也有幾個攝影師拍攝過占士甸,不過Dennis是唯一一個與他一齊踏足家鄉拍攝的攝影師,那批作品與時代廣場的照片一同登在《Life》雜誌上,獲得了很好迴響。

照片改寫了兩個人的命運,但軌跡卻截然不同,占士甸因車禍命赴黃泉,僅留下不羈象徵為後世所傳頌,Dennis則平步青雲,繼續探索不同的題材,拍攝過Louis ArmstrongBillie HolidayMike Davis等爵士音樂家,也在加州、新墨西哥州等地記錄方興未艾的嬉皮士運動。他算是彩色攝影的先行者之一,晚年的他 繼續不停探索,拍攝了許多自然風景的彩色照片,對拍攝建築物及花朵也甚有研究。